發布日期:2023-03-27
【内容介紹】
格式條款天然地具有正反社會效應,既發揮着簡化和促進市場交易的正向功能,又不免造成弱勢消費者締約自由被侵蝕之虞。消費時代下,經營者利用消費者的信息弱勢、認知局限與決策困境,将格式條款編織成為無處不在的引誘締約、攫取合作剩餘的“網狀陷阱”。而私法對于此種市場秩序的矯正面臨兩類規制技術上的困境:其一為規制邊界的劃定,私法對于自由締約進行何種範圍、何種程度的介入,關乎其規制的合法性與正當性;其二則是法院能力的匹配性,若在交易領域傳統的“福利最大化”規制目标之外引入消費者保護等其他政策任務,則不免放大法院能力之局限,觸發私法規制的結構性障礙。
本書将從合同法基本理論出發,結合法經濟學視角,從“規制目标制定”“規制範圍限定”“規制實然性分析”以及“規制應然性設計”四個方面深入論證,調研分析我國格式條款的立法理念與司法裁判路徑,結合境外各國格式條款規制的理論發展與制度實踐,提出符合我國國情與時代特點的可行化建議。格式條款涉及的法義複雜性與監管效率性要求其規制呈現多層次、多方位結構,信息規制與内容控制雙重進路相互協同,私法模式與公法模式實現有機融合。從美國2008年金融危機應對到數字時代的個人信息保護,格式條款規制已遠非純粹的合同法命題,而在行業監管、資源分配等更廣泛意義上發揮基礎性規範功能。
全書共分為六章。
第一章 格式條款規制目标的再認識
第二章 我國格式條款法律規制實态
第三章 格式條款信息規制理論的功能反思
第四章 信息規制理論的未來:披露改進、軟家長主義助推與法律行為法的銜接适用
第五章 格式條款内容控制理論的路徑選擇
第六章 從消極到積極:基于解釋規則的格式條款實質幹預
【作者簡介】
王俣璇 beat365副教授,碩士生導師。山東大學法學學士,山東大學與加州大學伯克利分校聯合培養法學博士,加州大學伯克利分校LL.M.,beat365經濟學博士後。在《Hong Kong Law Journal》《法律科學》《法學論壇》等核心期刊發表學術論文多篇,主持國家社科基金青年項目“數字時代下格式條款的強制性内容管制體系研究”、北京市社科基金青年項目、中國博士後科學基金項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