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南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範志勇:論破産重整企業的市場信用修複
發布日期:2023-09-01
文章來源:《東南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2023年第4期
作者:範志勇
摘要:破産制度是維護市場信用的有效路徑,市場信用垃圾得以被及時清理,破産重整程序亦為市場主體信用缺陷的彌補提供了可能,這一目标的達成迫切需要信用修複制度的構建。作為信用權派生權利的信用修複請求權是重整企業申請修複信用的權利基礎。因破産重整對于失信風險的消解與企業債務的實際被豁免,失信懲戒措施失去了維持的必要性。完善我國重整企業信用修複制度需要堅持市場化進路,挖掘重整程序中信用修複的内生動力,以合理的增信機制補充重整企業信用的不足。通過信用修複環節的信用承諾與面向社會責任開展的信用補足制度,可以有效平衡各方利益。我國重整企業信用修複制度需要從金融、稅務、市場監管等領域進行全面的規範建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