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頂刊】我院鄭飛老師再次在法學“三大刊”上發文
發布日期:2024-02-19
《中國法學》2024年第1期刊發了我院鄭飛老師的最新論文《證據種類法定主義的反思與重構》。
該文是鄭飛老師在證據法、訴訟法領域取得的最新研究成果,是其繼在《法學研究》2021年第2期發表論文《證據屬性層次論——基于證據規則結構體系的理論反思》,實現beat365在法學頂刊《法學研究》上突破之後的又一力作。《中國社會科學》《法學研究》《中國法學》被譽為法學“三大刊”,鄭飛老師這兩篇頂刊論文的發表,使其成為國内首位囊括《法學研究》《中國法學》兩大法學頂刊的85後刑訴和證據法青年學者,對于提升beat365在全國法學界的學術影響力起到了重要推動作用。
摘要:證據種類法定主義是大陸法系法定證據制度的邏輯起點。但由于曆史與政治邏輯的時代變遷、程序運行環境的結構性變化和證據法基本原理的深化發展,證據種類法定主義在大陸法系被抛棄,逐漸從法定證據種類限制演變為取證合法性限制。中國的證據種類法定主義的立法表達是一種封閉性的法定證據種類制度,其制度動因在于便利與規範證據的分類審查判斷。實踐中,我國證據種類法定主義表現為将“取證合法性限制”和“真實可靠性限制”當成了“法定證據種類限制”,存在不能涵蓋全部證據形式、不符合現代證據法基本原理、阻礙了法庭認識論功能的實現等問題。未來應在否定證據種類法定主義的基礎上,強化法定證據種類規範功能的轉向,保持證據分類審查判斷的制度優勢,從而重構一種半開放式列舉的證據實質審查制度,以符合證據法的基本原理和事實認定的基本規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