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社會科學》裴洪輝:自然法傳統中的立法理論
發布日期:2022-08-30
作者:裴洪輝
文章來源:《山東社會科學》2022年第7 期目錄
摘要: 随着法律實證主義觀念的擴展,實證立法在一定程度上喪失了高級法的制約,可能淪為純粹意志的産物。針對這一危機,有着悠久理論傳統的自然法理論可以為立法提供豐富的知識資源。本體論自然法理論和唯理論自然法理論側重于對演繹邏輯的強調,甚至認為從自然法可以邏輯地推出所有的實證法細節。近代以來随着反啟蒙思潮的崛起,自然法的存在基礎受到了嚴重的挑戰,立足于演繹邏輯的推理模式也備受質疑。結合自然法的物理主義進路和菲尼斯的新自然法理論,可以為自然法的存在提供一個新的基礎性證明。在這樣一個新的基礎上,自然法向立法推導的過程秉持一種準工程式的推理模式,其并未過度強調演繹邏輯的作用,更加重視“慎斷”這一人的意志性因素在實踐立法中的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