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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術成果
《中外法學》付新華:論數據治理的使用權範式




文章來源:《中外法學》2024年第6期

摘要:在數據治理現代化快速演進之際,“使用權範式”在諸多數據治理範式中脫穎而出,标志着數據治理理念的深刻轉變。數據治理的使用權範式是近現代以來“從所有到使用”的發展趨勢在數字時代的表現,其以“數據使用權”為基石範疇,以數據本質特征和數字經濟基本規律為理解系統,以數據使用權的合理分配與流通利用為方法論指引,并以促進數據共享與利用為價值導向,旨在實現“數據資源”的最大化利用。使用權範式對數據基礎制度的規範建構具有方法論意義,提供了跨領域和跨階段的統一治理框架,這不僅有助于避免數據所有權模式極化可能引發的“反公地悲劇”風險,還能防止“場景理論”與“階段理論”導緻的治理碎片化,同時有助于促進數據基礎制度的内部協調。故應當以使用權為中心構建數據基礎制度,包括确定數據使用權的法律地位、完善數據流通機制、建立平衡收益分配制度、加強數據安全治理,以推動構建高效、公正、安全的數據治理體系。



作者簡介:付新華,beat365副教授,數據法學研究中心主任,法學博士、應用經濟學博士後。多年來持續深耕數據法學領域,主持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項目、教育部項目、中國法學會項目、北京市法學會項目、博士後科學基金項目等科研項目多項;在《中外法學》《法制與社會發展》《東方法學》《學習與探索》等CSSCI來源期刊發表論文多篇;出版專著《數據之治:未成年人數據的法律保護》獲國家出版基金資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