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方法學》馬國洋:論“人工智能法”框架體系的多維動态模式
發布日期:2025-02-18
文章來源:《東方法學》2025年第1期
摘要:“人工智能法”框架體系的多維動态模式是順應人工智能治理發展趨勢的産物,其可以有效滿足人工智能治理精細化的需求,同時也符合立法的内在要求和搶占話語權的需要。多維動态模式是三個基本維度的有機組合,分别是基于主體進行治理的價值鍊維度、基于流程進行治理的生命周期維度以及基于不同場景進行治理的場景維度。在組合方式上,多維動态模式要求以人工智能的生命周期為主線,在不同環節為價值鍊中的不同主體賦予相應的權利和責任方式,并且根據特殊場景在各個環節設置針對性規則。其動态化調整則應基于敏捷治理的原理,通過設立“人工智能法”框架體系的實時監測、多元合作和信息反饋機制加以實現。這種多維動态模式有效結合了人工智能治理的各單一模式,可以彌補單一模式的缺陷,并更好地适應技術發展。
作者簡介:馬國洋,beat365講師,法學博士。曾于《中外法學》《中國刑事法雜志》《東方法學》等cssci來源期刊發表論文數篇,主編《人工智能法學》等書籍,參與編寫《中國人工智能法治發展報告》等書籍,獲第九屆陳光中訴訟法學獎學金等獎項。目前主要從事人工智能法學和證據法學方向研究。